险种介绍
利润损失险
一、 产品介绍
该产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经营的各类企业。
二、保险标的
主要为企业正常经营所得利润提供保险保障。
三、产品特点
本险种是财产险或机器损坏险的一种附加和补充,不能独立承保,它是附加在财产保险或机器
损坏保险
基础上的一种保险险种,只有投保了财产保险或机器损坏保险,因发生了属于财产保险或机器
损坏保险
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后,造成的利润损失,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四、承保的主要风险
在保险期限内,因被保险人投保的财产险或机器损坏险保单下所承保的风险,造成被保险人指
定处所经营业务
中断或受到干扰,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赔偿。
五、除外责任
(一)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实际过失。
(二)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或征用。
(三) 核反应、核子辐射或核污染。
(四) 其他不属于保险人签发的财产险或机器损坏险保单所承保的任何原因或风险。
六、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按企业上年度末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出相当于当年度的毛利润金额确定保额,赔偿期一般可
选择6个月、12个月、24个月,
最长不超过36个月。保险金额一般以上一会计年度12个月的年毛利润为基础,分别参照100%、150%、200%、300%系数,
拟订其它不同赔偿期限的保险金额。
七、保险期限
与财产保险或机器损坏保险单的期限一致,另外在保单上列明赔偿期限。
八、赔偿处理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根据核定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限额为保单列明的保
险金额。不足额保险
采用比例分摊的赔偿方式。
九、附加险/附加条款
包括全部营业额条款、